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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舞弊典型案例

杭州求是新理想高复 发布时间:2011-05-24 来源:求是新理想 | 阅读次数:

高考舞弊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07年我省某县高考群体舞弊案

2007年高考前夕,为了让孩子高考考出好成绩,我省某县几名考生父母望子成龙,精心谋划,明确分工,聘请“枪手”、采购先进通讯设备及高考试题和答案,密谋作弊。

该县某乡镇干部王某与同事方某都在为自己孩子高考的事情头疼,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子女成绩不是很理想。6月1日晚,王某、方某分别约上今年孩子也参加高考的施某、任某和同事谢某某等,聚在一起商量作弊办法。经过3个多小时的商量,王某等人决定先购买一批手机、无线耳塞、线圈等作弊工具,相关费用由各考生家长按份承担。 按照预定的计划,王某先后购买了一批手机、无线耳塞、线圈等作弊工具;谢某某在浙江某大学物色到支某等6名在校大学生,在高考前两天亲自把他们接到县城,把他们安置在县城一宾馆内;这宾馆不但是枪手们住宿的地方,同时也被作为作弊场所,王某等人给这些房间配置了两台复印机、传真机;当时负责购买试题的施某则经过多方联系找到卖家林某。

    6月7日上午开考后,施某向林某购得语文高考试题及部分答案,通过“枪手”解答后,将答案复印给几位考生家长,再由考生家长通过手机将答案传给考场内的考生,考生则通过事先携带进考场的无线耳塞、线圈等作弊工具获取答案。 

    与此同时,该县商人黄某、章某、施某等也购置了一批作弊工具,专门物色了数名老师进行答题,并以同样方式进行作弊。

     正当作弊三方自以为神不知鬼不晓紧密分工合作时,6月8日下午3时许,参加安全保卫的公安民警通过无线电检测车检测到考场周围一些不明信号。民警顺着信号源头,找到了施某等人作弊地点,一举查获相关作弊人员12人和大量的手机、无线耳塞、复印机等作弊工具。公安机关顺藤摸瓜,仔细排查摸底,一个组织严密、分工精细、作弊工具多样、作弊手段先进的高考作弊团伙由此浮上水面。

    案发后,作弊各方都懊悔不已,纷纷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应有的责任。作为考生家长的王某曾在法庭上这样说:“孩子是家长全部的希望, 高考又是孩子一生中最关键的一步,为了孩子家长甘冒风险,以侥幸的心理、不法的手段,企图在关键时刻‘帮’孩子一把,没想到这一‘帮’不但害了孩子,也害了自己。” 

 

警示: 1、参与违规舞弊的15名考生均以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处理决定记录、保留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2、有多名已被录取的学生被取消录取资格;3、2008年3月31日,该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谢某、王某、方某等帮助作弊的考生家长和老师8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不等。

 


案例二:

2008年我省某县级市高考群体舞弊案

2008年浙江某县级市共有6741名学生参加高考,设了5个考点和1个备用考点。高考期间通过无线电监控截获作弊信号,现场抓获了9名涉嫌作弊的考生和他们的21名涉案亲属,抓到3名涉嫌提供“试卷答案”的犯罪嫌疑人。被查获的案发考点均是该市一中和二中。

6月7日至8日高考期间,无线电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乘坐装有球形雷达接收器的无线电监控车在所辖的各个县市巡查。 7日上午10点55分,语文考试时检测车在考点之一该市第一中学附近,发现可疑的无线电频率,警方随后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抓获了一伙嫌疑人;当天下午,以及第二天下午,警方又分别在该市第二中学附近,分别抓获了两批嫌疑人。当场依法传唤了21名场外涉案人员,并扣押了手机21只、对讲机6台、电脑6台。经查,这21人分别是两考点9名考生的亲属。根据他们的供述,之前这些考生已在耳内放入无线电信号接收器,他们发送信号是为了向考生提供作弊信息。

事件发生后,该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设区市政府、省教育厅、公安局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来到该市,指导案件调查工作。6月14日,涉嫌提供“答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在公安部门的全力侦查下被刑事拘留,查实这3名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通过QQ买到了所谓的“高考试题答案”,然后在该市进行转卖。对于此次的高考作弊者,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处罚。对其他的涉案人员,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制裁。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进行党纪和行政处罚。

在这次高考舞弊案中,涉嫌泄密的高考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和英语。省考试院专家对这些“答案”进行了鉴定,结果是,考生购买的“语文答案”为今年全国统考答案,而“数学和英语答案”,既非全国统考答案,也非浙江省单独命题的高考答案,根本就不知道这些是哪里的答案。 

警示: 1、涉嫌提供“高考试题答案”的吕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于考后第六天即6月14日被永康警方刑事拘留。 2、涉嫌购买答案的18名考生以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处理决定记录、保留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3、有多名已被录取的学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案例三:

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被取消所有考试科目成绩

高考期间,我省查获多起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案例,其中部分考生带有作弊动机,案发时手机上有答案信息,也有部分考生是属于无意携带的,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只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均要受到相应的处理。如果考试期间手机开机、铃声响或振动等,均被认定为使用手机的行为,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该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处理决定记录、保留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008年高考结束后,省考试院收到宁波考生叶××在考试中受到违规处理的申诉材料,考生在材料中陈述 “在参加英语科考试时,因为赶到考场较为急迫,手机放于衣袋中忘记取出。考试时,我的任课老师有事找我,导致我衣袋中的手机振动。发现后立即主动上交监考老师。”“我在手机发生振动时并未接听,也没有遮遮掩掩,而是立即主动向老师报告,承认错误,接受监考老师的处理。”“我对此次收到的《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表示不服,申请复议,希望有关教育部门更改处理决定,由‘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变更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将‘考试作弊’变更为‘考试违纪’,将我的作弊相关信息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删除”。

      收到申诉材料后,省考试院相关部门和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察看了考生的违规情况记录表和有关的资料,认定考生的违规事实是明确的:一、考生已经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二、考试过程中手机振动,且有来电显示。为了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参加考试的考生,为了让申述的考生能够心服口服,省考试院特意就“考试过程中考生手机开机状态是否认定为使用通讯设备”向教育部考试中心做了请示,教育部考试中心复函(教试中心函[2008]79号),答复如下:“考生进入考场后,未按照规定将通讯设备放在指定地点,而将其随身携带或者将其装在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在该通讯设备处于开启状态下,无论考生是否接听,均视为使用通讯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进行认定和处理”。即认定考生考试作弊,对叶××的违规处理决定正确无误。

 

  警示:考试期间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以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处理决定记录、保存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案例四:

湖南耒阳高考舞弊4人被刑拘2人被记大过

2008年6月8日16时40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巡视暗访组利用电子监测车,在耒阳市一中考点附近静园宾馆725、727房现场抓获了涉嫌作弊的伍桥、唐晓明等人。该事件引起了耒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即成立了由耒阳市纪委监察局、公安局、教育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展开深入调查,调查查明伍桥、唐晓明等利用反屏蔽无线通信作弊。目前犯罪嫌疑人廖衡英、唐晓明等四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有人6正在查处当中。

据了解,耒阳市今年共有高考考生5730人,设耒阳一中、耒阳二中、职业中专3个考点,192个考室,其中耒阳一中考点安排考生2250人。耒阳市为抓好今年高考工作,除严格按照《考务手册》规定外,还特别加强了防电子作弊硬件设施建设,在各考点安装了手机屏蔽系统,考前还安排专人对所有屏蔽器进行了测试,省暗访组在暗访时试用过手机,屏蔽是有效的。耒阳市教育局对违纪舞弊现象严格按照依法、依规、依条例及时处理,在省巡视暗访组到达耒阳之前,已查处9起擅自带手机的考生,收缴手机9部,并对违纪情况如实记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处理。

经调查,作案的系耒阳两名中学生、一名在校大学生和一无业人员,他们分别给正在参加高考的3名考生发送答案。据初步查明,参与舞弊的7名人员首先花数千元从网上购买了无线对讲机和反屏蔽工具等,并以5000元每科的价格联系好了网上售卖高考试题“答案”的买家,约定高考期间将答案传送给3名考生。为查清作弊设备和高考“答案”的来源,以及“答案”是否属实,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由于这起作弊事件涉及的范围较小,被及时发现并制止,对该省高考和其他考生没有造成影响。

警示: 湖南省耒阳市高考舞弊案4人刑拘,对监考不力的监考员王亚东、朱新武给予了行政记大过处分。


案例五:

湖北监利6名家长涉嫌参与高考舞弊被抓

2008年湖北监利县警方破获一起有组织的高考舞弊案。10多名涉案人员被警方控制,其中包括6名向作案者购答案的学生家长。

监利外国语学校是当地一所民办中学,今年有100余名考生参加高考。6月7日,高考第一天,监利警方在考场外控制一名涉案男子,搜出了一部电台及相关设备。根据其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又控制了参与作弊的6名考生家长。

据监利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6月7日晚11时左右,当地移动公司电话报案,称位于监利县翔宇学校周边的移动电话中断,怀疑有人破坏移动通信设备。翔宇学校周边的移动通信电磁波发射锅架设在学校斜对面的监利县交通局楼顶,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

在监利县交通局大院内,民警发现一辆武汉牌照的别克车停在院内,现场有2名男子,车子后备箱内有一台通信电磁波发射锅。经调查,其中一名司机姓章,另一人名叫陈力,今年24岁,毕业于西安某大学。

据陈力交待,和他一起拆除移动通信电磁波发射锅的还有两名监利籍的武汉某高校大学生。高考前夕,他们便在翔宇学校周边租住,准备好手提电脑、基地电台,给校内考生传递高考答案,每门课收费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7日上午,陈力一伙人躲在别克车内传递答案,但没有成功。他们怀疑附近的通信设施干扰了发射频率,便撬开交通局办公大楼东侧门,攀爬至楼顶,将移动通信发射锅卸下,并剪断了通信光缆,造成通信信号中断13小时。

在监利城区宋家湾的租住处,警方将另外两人抓获,他们是武汉某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潘某、王某,学的专业是电子软件工程。据3人交待,他们是受一名叫刘勇的监利人指使传递高考答案。拆除移动通信电磁波发射锅时刘勇也在场。警方赶去时,刘勇已逃跑。

此次行动中,警方共控制2名“枪手”、2名传送答案的男子、一名联系人、6名参与作弊的学生家长等10余人。

警示:本次高考舞弊案中,除涉案舞弊考生6名被取消所有课程成绩外,涉案人员陈力、两名监利籍的武汉某高校大学生潘某、王某等人均因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破坏通信设施罪被刑事拘留并判刑;潘某、王某也被就读高校取消学籍。

案例六:

山东首例高科技高考舞弊案12人被批捕

2008年6月7日下午,高考进行时,济南市第174考场监考的马老师发现,考生张某不断用右手撩起耳边的头发,神情非常可疑。当即,马老师请来无线电信号检测人员,经检测证实张某周边的电子信号异常强烈。考试结束后,金属探测仪探测发现张某随身携带了一个黑色的长方形盒子—— 无线电接收器。随后,警方又抓获了在考场外一辆汽车内为张某发送答案的父母。

据张某交代,今年年初,她在聊城市参加了“艺考”辅导班, 与同班复读生丁某说起自己成绩不好。丁某说:“我能搞到作弊设备,考试时可以传送他人做好的答案。”到了5月,张某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随后,张某的母亲 主动跟丁某联系具体事宜。一周后,双方讲好价钱:答案费8000元,仪器费4500元。

根据张某的交代,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聊城籍考生丁某。据办案人介绍,丁某今年也参加高考,本想“考”一个好成绩,但又发现高考更是一次“商机”。除了张某,他又联系了另外两名“客户”。之后,丁某通过 网络与正在淄博复读的学生赵某某取得联系,安排赵某某通过QQ将高考答案发送到自己的QQ上,又让朋友殷某从自己的QQ上接收答案后,把答案通过耳机发送给自己、张某以及另两名“客户”。丁某共从中获利2.7万余元。

检察机关查实,早在高考前,赵某某就在网上发布了“出卖2008年高考试题答案”的小广告,先后卖出3套作弊设备,发展了19个接收答案的下线。高考期间,他在一家宾馆专门租了一套房间,指使朋友发送答案,另一朋友在宾馆门口望风,而考生吴某则在考场使用带有扫描、传输等功能的电子笔偷拍试题传出场外,由答题的大学生制作答案。在这起舞弊案中,有4位考生的父母全部上阵助子作弊。

 

警示:本次高考舞弊案中,山东省有12名利用高科技实施高考舞弊的嫌疑人被批捕,涉案人员达26人。

教育部在2009年高招政策中规定,在高考考试中严重舞弊者,次年不得参加高考报名,以进一步加大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处罚力度及警示作用。

案例七:

天水高考替考案:5组织者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

2008年10月30日,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天水高考舞弊案"的5名组织者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原天水市第六中学教师蒋鑫有期徒刑3年、被告原山东省阳谷县农业局副局长霍继刚有期徒刑2年、被告天水市赵晓峰有期徒刑1年6个月、被告原山东省阳谷县第一中学教师魏成甲有期徒刑1年、被告原阳谷县某厂下岗工人、被告霍继刚之妻张玉茹拘役5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至10月间,被告人蒋鑫与被告人霍继刚共谋从山东省阳谷县向天水市办理高考异地跨省报考事宜后,被告人霍继刚先后向蒋鑫提供了16名山东阳谷籍学生的相关信息。同期,被告人蒋鑫又与山东阳谷籍人王梦义共谋后,由王梦义联系了山东籍4名学生到天水参加高考,并向蒋鑫提供了以上4人相关情况。同年8月,被告人赵晓峰与山东籍犯罪嫌疑人王继乐共谋后,由赵晓峰出面委托蒋鑫为山东籍8名考生办理了报名事宜,并向蒋鑫提供了以上8人伪造的天水籍户口及身份证。被告人蒋鑫分别接受霍继刚、王梦义、赵晓峰三人的请托预谋办理高考跨省"移民"考生共计28人。

  尔后,被告人蒋鑫本人通过中间人在麦积公安分局琥珀等5个派出所为19名山东考生违规办理了虚假的天水市麦积区户口及身份证。这期间,被告人蒋鑫本人通过中间人向琥珀派出所所长刘小斌(已另案判处)行贿人民币现金1.23万元,向甘泉派出所民警贾旭东行贿1万元,向中滩派出所户籍员邹荣行贿人民币2000元。此外,被告人蒋鑫又为其女儿及山东籍考生张宇从社会上非法获取了伪造的麦积籍户口及身份证。

  2007年11月,被告人蒋鑫与天水市麦积区第三职高考务教师张红举联系后,并取得该校校长黄鸿福(两人均以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另案处理)的同意,为山东籍18名考生在该校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张红举在明知蒋鑫提供的18名考生未在本校就读,无本校学籍、学号、考生档案,且在18名考生未到校接受审查的情况下,即给该18名考生造册报名,并出具了由张红举等人签字的相关手续,从而使18名考生获得了普通高校招生资格,并参加了2008年高校招生考试。2007年12月下旬某日,蒋鑫在黄鸿福的办公室给黄现金3000元。2008年2月,张红举在其家中非法收受被告人蒋鑫送的人民币1万元。

  2007年9月至10月间,被告人蒋鑫取得天水市第六中学校长刘彦博、考务教师曹宁真的同意后,为山东籍12名考生办理了报名手续。与被告人蒋鑫在天水办理高考报名相关手续的同时,被告人霍继刚本人或指使魏成甲在山东阳谷分别寻找了阳谷籍高二年级12名学生预谋为他人替考。被告人蒋鑫委托霍继刚为其女用天水籍考生霍某寻找替考考生。在逃嫌疑人王梦义又由其本人或由考生家长联系了4名考生为他人替考。

  2008年6月2日至4日,被告人霍继刚及14名考生,以及12名替考生分批来到天水。被告人魏成甲等人将从蒋鑫处拿到的18名考生的准考证向学生进行了发放。2008年6月3日,在逃嫌疑人王梦义组织山东阳谷籍4学生来天水后,从蒋鑫处拿到了4人的准考证。6月3日,在逃嫌疑人王继乐组织阳谷籍8名考生来到天水,被告人赵晓峰从蒋鑫处拿到8人准考证后交给王继乐。至此,这些高考"移民"在天水参加了2008年高考。

 

  警示:天水高考替考案涉案考生均被取消高考各科成绩,并被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其他涉案人员也因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受到了拘役5个月到有期徒刑3年不等的处罚。

各地查获一批高考舞弊事件 涉案考生分别受到处理

                   武汉 ———高考现场抓获枪手
  在高考首日的语文考试入场时,一名代考的“枪手”被武汉市武昌三角路中学考点一监考老师现场抓获。原来这名“枪手”所代考的考生正是监考老师所在学校的学生,代考骗术当场被戳穿。
  据了解,在武昌三角路中学高考考点,最后一名考生于8点30分才匆忙走进考场,四处找寻座号和位置。负责此考场监考的徐老师很关切地走上前,轻声地问这位学生叫什么?考号是多少?这位学生马上回答自己叫“王某”,并说出了考号。
  徐老师一听名字和考号,就想起“王某”不正是自己所在学校的学生吗,而且还是班上惟一的男生,印象一直很深。徐老师马上与这位学生对质说,你肯定不是王某。对方一下慌了神,随即被考场巡视员带出考场,一查果然是代考的“枪手”。
  

 

            湖北 ——— 通报三起手机舞弊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在新闻通气会上,向社会通报高考中3起利用手机舞弊的情况。舞弊考生目前已被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主任潘香春介绍,在7日的高考中,湖北省潜江、石首、南漳三地共发现利用手机舞弊的案件3起,涉案考生在考场内利用手机与外界 沟通舞弊。至8日凌晨2时,当地公安和教育部门已将舞弊案件全部查清,涉案人员和舞弊物证全部掌握,舞弊考生已被取消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
  潘香春说,整个过程可以用“发现及时、侦破迅速、处理得当”来概括。  

                 新疆 ——— 取消四名考生资格
  2008年高考第一天,新疆有4名考生违纪舞弊,受到处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办透露,7日,喀什地区发现1名夹带考生,和田地区发现3名作弊考生,教育部门当即取消了这4名考生的考试资格,所有报考科目均为零分。
  新疆所有考生都在高考前郑重签订了“诚信考试承诺书”,教育部门也加强了对违纪舞弊的查处力度。此次违纪考生按规定进行处罚,轻者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重者将被取消今年考试资格,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甚至可能影响明年的高考。
  根据国家今年新出台的《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凡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在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将草稿纸带出考场等,都将按违纪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2008年部分省市高考舞弊情况简报

简报一:据统计,2008年各地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共破获涉及高考安全和团伙舞弊案件34起,其中涉嫌贩卖作弊工具及所谓高考试题答案进行诈骗的案件20起,涉嫌替考、利用无线电等通讯工具实施团伙作弊的案件14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5名,其中大部分为社会人员,教育系统人员11名,公职人员2名,在校大学生8名,高二学生20名。违纪舞弊未遂案例大多都是在地方考试管理等各有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下主动查获的,例如湖南、湖北、甘肃等地违纪舞弊未遂案例,,

教育部负责人表示,对参与考试违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替考等严重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替考及被替者取消其该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次年亦不准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在校大学生参与替考,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组织、 参与或纵容考生违纪舞弊的教育系统及国家公职人员,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厉处罚。

 

简报二: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根据媒体和群众举报,广东省查处了2008年高考体育术科考试个别考试工作人员受贿舞弊案件。目前经检察机关批准,已逮捕了3名相关考官和工作人员。

据调查,在广东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术科考试当中,个别考生通过中介送钱贿赂考官和工作人员,考官在考试现场给相关考生打高分。此次案件的发生,严重危害了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术科考试的公平、公正性,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省主管领导、省教育厅领导高度重视该案件,省教育纪工委、省教育考试院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发现个别考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简报三:从海南省考试局了解到,2008年全省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共计49742人,有81名考生因户籍、学籍学历等问题被取消了报名资格。

2008年海南继续严把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关,遏制“高考移民”,在前年11月份就对普通中学应届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了提前审查。海南2008年全省共有49823名考生申请报名,经过各市县的资格审查,有49742名考生通过 了审查,有81名考生因户籍、学籍学历等问题被取消了报名资格,其中,户口不符合迁入要求的有49人,还有个别考生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2008年全国有1091所高校在海南省招生,比2007年增加了26所,计划招生38216人。按照此计划,海南省今年高考本专科录取率达76.8%。

 

简报四:山东高考舞弊案,儿子找人替考教育局长辞职。6月8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东明县教育局副局长李发启之子李世坤找人替考。之后,菏泽市教育局与市监察局派出6名同志连夜赴东明,与东明县教育局、监察局联合调查,很快查清了事件真相。东明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李发启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其辞去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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